近日,国务院发文授予678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818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刘铭庭研究员获此殊荣。
刘铭庭同志1957年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来新疆工作,至今已有57年。57年来,刘铭庭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志献身祖国科学研究事业,立足和扎根边远民族地区,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在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科普宣传、社会公益、服务当地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刘铭庭同志在和田策勒县、于田县先后资助了11名维吾尔族贫困学生读书;救助维吾尔孤寡老人,无偿提供大米、清油、畜料等物质支援;学会了用维吾尔语和当地农民交谈,和维吾尔族农民亲如一家人。2012年,年近80岁的刘铭庭荣获自治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自治区“科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获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
刘铭庭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民族团结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