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4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779号)要求,现就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实施方式 

  (一)领军人才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国家或院重大项目负责人,院重要学科方向的带头人,有发展潜力的战略科技专家、领衔科学家,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培训方式:个人或成组(3-5人)到发达国家对口科研机构或大学深入交流研讨,重点解决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 

  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时长:培训时长可选择14天、21天、30天或60天。 

  培训组织:研究所组织申报(成组派出时,须跨所组成小团队,每单位限报1-2人,成组同期赴同国同地培训学习),待院及外专局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须在获批年度内执行完毕,不得跨年度)。 

  (二)关键技术专项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急需紧缺关键技术人才,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承担重要任务的骨干科技人才。 

  培训方式:成组到发达国家对口科研机构或大学深入学习培训,团组须同期(出入境时间一致)赴同国(其中14天项目境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2个;21天及以上项目境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3个)培训学习。 

  要求:团组成员应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团组人数3-8人,其中,团组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时长:培训时长可选择14天、21天、30天、60天或90天。 

  培训组织:研究所组织申报(每单位限报1个团组,须同期赴同国同地培训学习),待院及外专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须在获批年度内执行完毕,不得跨年度)。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拟申报人员请于201711171400,将《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所党办人事处。延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可参考外专局《关于制订因公出国(境)培训中期规划2018-2020年)和申报2018年项目计划的通知》(附件2)。 

  (三)外专局负责境外费用(按照实际成行天数,参照国家标准核定,现行标准可参考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的相关要求),不足部分由申请人所在研究所负担。培训结束回国15个工作日内,须向院提交培训总结。 

  (四)跨所组成团组、共同申报项目的,由团组带头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团组所有成员材料。 

  联 系 人:党办人事处 刘翔   

  联系电话:0991-7885329   

    电子邮箱:

    附件1: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附件2:关于制订因公出国(境)培训中期规划_(2018-2020年)和申报2018年项目计划的通知

附件下载: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