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0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自治区非教育系统2016 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73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受理时间为201741日至415,西部项目申报必须提供正式邀请函,请申报者提前联系,以便申报。邀请函时间应为20179-20189月期间。请有意申请人员参照附件中通知的具提要求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准备相关事宜。

    申请人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课题组长和室主任同意后,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于201741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自拟单位推荐意见(word电子版)由室主任或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的推荐表报送至党办人事处2002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自治区人社厅通知详情请见 

  联系人:谢然  

  联系电话:0991-788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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