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8-18
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软科学计划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33号,以下简称“通知”),院国际合作局统一组织申报,现将申报说明如下:
一、按“通知”要求,科学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0项,否则无效。鉴此,合作局将于8月30日前组织专家从申报项目中评审并遴选出10项上报科技部。
二、我所的申报材料请于8月22日前报送我办,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jfqiao@ms.xjb.ac.cn 。对未按时间报送或未收到电子版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指南和申报要求请上研究所网站或科技部的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站查询。
综合办公室
2006年8月18日
附件1
关于组织2006年度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我国软科学研究领域的国家级科研计划,对推动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管理现代化和咨询产业化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做好2006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2006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研究重点指南分为:“科技发展战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重点研究领域”两大部分。其中,重大问题是指在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背景下,当前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重大理论和决策问题,为计划指定研究题目;重点研究领域是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领域,为计划自选题的研究范围,由申请单位自行确定选题。
科技发展战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方向为:创新型国家的测度指标体系研究;自主创新能力的测度方法研究;我国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证研究;世界贸易格局变化对创新型国家的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支撑能力研究;全球化中产业主导权的形成及相关对策研究;创新型人才培养与教育体制创新研究;跨国公司并购对我国产业安全影响的实证研究;中国科学技术的原创优势研究;中国文化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同行评议制度建设研究;资本市场推动自主创新的政策与机制研究;全球化对我国区域经济失衡的影响研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利益分配机制研究;海洋区域开发与国家经济区划同比统筹研究;国际水域开发的战略对策研究;主要国家设立境外科技服务机构的模式研究;创新型区域、创新型城市测度指标体系研究;国家高新区年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重点研究领域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前瞻性问题;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国际合作战略问题。
二、 申报要求
1、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软科学的司局(以下简称各省市、各部门软科学归口管理单位)组织,科技部不接受项目申请单位的直接申报材料。全社会研究机构均有资格向各省市、各部门软科学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
2、 各地方、各部门申报项目总数不应超过15项。其中申请经费资助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申报不超过6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申报不超过12项,其他部门和地方申报不超过3项。
3、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和民营软科学研究机构参与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各部门、地方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企业或民营软科学研究机构申报项目。具体办法由各部门、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2006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受理工作将于8月31日截止。请各组织单位在受理工作截止日期前组织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申报,同时将2006年度的项目申报函(要求列出本部门、地方的项目清单,另附的清单须加盖公章)和项目申请书(在线打印,一式3份,至少有1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科技部。对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科技部将不予受理。
5、 各省市、各部门软科学归口管理单位须通过本省市、部门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获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业务审核系统对本地区、本行业申报的项目进行业务审核,确定本年度申报项目;然后由计划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系统统一上报科技部。
6、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科技部办公厅委托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组织。
联系人:赵刚 常玉峰
电话:010-88614248,88613706
传真:010-88613706
电子邮件:rkxzzc@nrcstd.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普惠北里8号c座112室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2
关于组织2006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专项经费部分)的申报要求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支持在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载体,对于支持我国科学家参与国际学术活动,参加国际大科学工程和国际学术组织,促进我国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组织好2006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国际科技合作战略调研和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2006年度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2006)》),在《申报指南(2006)》确定的支持范围内,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组织申报项目,有目的、有计划地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参与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
二、支持重点
1、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执行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或组织签署的双边或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中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项目。
3、鼓励我国科研单位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一流科技人才开展国际合作,重点支持促进“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合作项目。
4、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大学联合申报项目,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国际合作项目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为主要内容,不支持软课题研究、产业化和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