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5-09-16
一、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者应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8、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9、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1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三、工作、审批程序
  1、申请人查询我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学习专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2、我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3、初审通过后,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体检,择优录取,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
  4、我所研究生部发拟接收函。
  5、收到接收函的同学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加盖公章),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报名完毕后,将报名材料交寄到我所研究生部。
  6、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请时间
  根据教育部规定,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包括发出接收函)应于2005年10月底前结束。请推荐免试生申请者务必于10月15日前以快件形式将学校的推荐函寄往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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